民政年度工作计划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十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计划。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民政年度工作计划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 篇120xx年,要紧紧围绕全市民政工作的整体目标,在局领导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的直接指导下,从积极适应社会发展对社会事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出发,同全科同志与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一道,努力做好社会事务各项有关工作。
一、婚姻登记工作
1、继续推进全市13个婚姻登记机关(市本级1个,县区12个)规范化建设,发挥信息系统在婚姻登记工作的作用。
2、5月底前完成婚姻登记学习资料编印工作,6月举行一期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交流会
3、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免费意愿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优育等宣传工作。
二、收养登记工作
1、3月底前编印收养登记业务学习资料,4月举办一期收养登记业务培训。
2、年内实现全市12个收养登记机关统一使用“收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3、会同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3月底前明确涉华侨和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的分工和相关工作流程。
三、殡葬管理工作
1、《市殡葬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草案)》要在3月底牵头完成起草和上报工作。
2、工业滤布大力推进“市殡仪馆殡仪服务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按规定做好各项手续申办工作。
3、在3—4月份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确保“清明节”祭扫高峰期殡葬殡仪服务正常开展。
4、7月完成殡葬管理学习手册编印工作,8月进行一次全市殡葬管理业务培训。
四、救助管理工作
1、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
2、9月完成救助管理学习手册补充完善工作,10月进行一次全市救助管理业务培训。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 篇2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全面深化改革,立足本职,真抓实干,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取得新进展。
一、20xx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民生基本保障稳步提高。
1、城乡低保规范运行。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出台了《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和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转发山西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将低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力争按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根据提标要求,我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县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21元/人·月调整为556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420元/人年调整为2738∕人·年。截止11月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为3499户,619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943.3万元;城镇低保对象为830户,1891人,共发放低保金559.3万元。
2、五保供养能力进一步提高。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对象由3200元提高到3300元,集中供养对象由6700元提高到6900元。目前,全县在册五保户1534人,共发放五保供养金617.39万元。为深刻汲取河南敬老院发生大火致院民死亡事件的教训,我局加强了对敬老院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各乡镇敬老院进行了全方位隐患排查,投入24765元为14个乡镇敬老院配备了灭火器119个、应急灯119个,对其中3个敬老院进行了危房改造,5个敬老院进行了线路改造,有效保障了敬老院院民的安全。
3、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完善了申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一是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截止11月底,共救助895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71.3万元。其中包括“一站式”结算救助383人,40.77万元;住院救助512人,230.52万元。二是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出台了《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截止11月底,共救助514人,发放救助金40.74万元。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救助工作,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对象62名,救助金额4.1万元。四是积极开展我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逐步规范孤儿救助工作,目前,我县共有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孤儿62名,12月月底将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孤儿足额发放生活费,共计45.8万元。。
(二)养老服务事业取得新进展
1、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今年我县在原有7所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上,在王和镇王和村,韩洪乡韩洪村,法中乡上湾村和沁河镇南石村新建四所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现已全部修建完毕,各项资金也已全部落实到位。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土地手续,正在办理开工前其它手续,预计明年可施工建设。
3、积极做好老龄工作。从20xx年1月起,我局坚持“及时审查,及时办理”的原则,免费为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全年共办理《老年优待证》101人,其中城市老年人72人,农村老年人29人,方便了老年人外出旅游及市内乘车等。为有效保障老年人生活,我县免费为全县1.7万名60岁以上农村老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70岁以上老人发放老年人生活保健金,今年共发放1566720元。其中:70岁-79岁老年人4870人,每人每年发放180元,共87.66万元,80岁以上1917人,每人每年360元,共69.012万元。春节及重阳节前,我局对1名百岁老人和143名9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走访慰问。
(三)优抚安置双拥工作有序推进
1、严格落实优抚政策。6月份新审批农村籍60岁退役士兵36人,老烈子女1人。全年为130名老烈子女发放生活补助金35.84万元,为377名农村及60岁以上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金45.6945万元,为474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了抚恤金共计353.18万元,提标金4.8万元,自然增长13.35万元。在今年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为28位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共计14万元,同时,积极开展慰问活动,给每名抗日老战士送去慰问金3000元和价值1000元的慰问品,并发放纪念奖章24枚。扎实做好优抚对象救助工作,临时救助582人,救助金额453600元,医疗救助53人,救助金额50871元。今年8月,我局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及优抚工作人员参加武乡零散烈士墓安葬仪式,并参观学习黎城烈士陵园建 ……此处隐藏22237个字……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愿训全训,同时探索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新模式。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和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各项安置经费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好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对社会组织实行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推进政社分开、逐步建立购买服务制度等创新扶持发展方式。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按照社会组织的审批程序,实行直接登记。进一步开展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逐步扩大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范围。打响“岱岳品牌”,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17个乡镇(街道)都要有本地的社会组织先进典型。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抓好社区内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开展。三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党工委、党总支的作用,积极培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督导乡镇(街道)的社会组织党总支,要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党总支作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符合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及时选派党务工作者,扩大党组织覆盖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
(五)深化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星级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力度,16个城市社区要借旧村改造的时机,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社区服务中心,商品化小区要加大办公房交付力度,为社区发展奠定基础,其他乡镇(街道)新增1个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二是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学习借鉴“2+n”社区管理机制,提高我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建立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机制,培树工作试点,以点带面推动社区服务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三是落实农村社区服务职能。督导乡镇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农村社区“一站式”服务,确保50%以上村居建成“一站式”服务大厅,促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者服务向社区延伸。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进行“村改居”和纳入城镇化管理工作。四是深化村(居)民自治。依法指导未完成换届的重点难点村完成换届;做好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培训工作,指导建章立制和民主管理等工作,推动村委会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
(六)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根据《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全区2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设一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大力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对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逐步改造规范升级。根据省、市20xx年全民惠民殡葬全覆盖政策,全面做好实施前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管理,培树典型,发挥其带头、宣传、教育、示范作用。二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扎实开展“边界和谐走廊”创建活动,按时完成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提高依法管界水平。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和地名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千年古镇、千年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普查调研,积极推进申报认定工作。认真做好地名命名和更名工作,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三是优化社会事务服务。巩固“规范殡葬服务”专项行动成果,落实《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完善“四公开一自愿”制度,做到阳光、诚信、优质服务。全面实施殡仪业务实时在线办理,推进服务设施改造升级,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和条件。
(七)继续推进慈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关于慈善捐赠工作,区里不再专门召开“慈善月”活动动员会,各乡镇(街道)、两个园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提前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完成20xx万元捐赠任务目标。一是创新募捐方式。要依托慈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组织网络在宣传、劝募、救助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要注重社会参与,广泛调动企业及广大群众参与慈善捐赠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抓好企业冠名基金设立和慈善专项基金的落实工作,鼓励个人设立小额冠名基金;要积极推广厂矿企业和村(社区)设立慈善互助基金,在村(居)积极开展“五元捐”、“十元捐”等捐赠活动。二是形成捐赠合力。突出抓好机关、企业和农村三个募集重点,一方面充分发挥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示范带头作用。号召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确保机关个人捐款不低于去年的捐赠数额;另一方面积极与驻地重点企业对接,特别是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劝募力度,号召企业捐赠1天利润。同时动员基层力量,向农村延伸,大力宣传慈善理念,提高群众慈善意识,积极开展“五元捐”、“十元捐”等活动,鼓励引导农村群众捐赠,培育慈善募捐工作的增长点。三是提升慈善救助水平。要把慈善救助和综合救助结合起来,加强救助衔接,救助资金可先从慈善资金中列支;要加强慈善救助资金审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以提高慈善款物使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加强对慈善资金流向引导;要继续规划实施好“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等各项救助工程。同时区民政局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民政年度工作计划 篇10为进一步搞好全镇民政工作,充分发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工作职能,我所20xx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另一方面加强队伍工作作风建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同时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敢于面对问题,为百姓实实在在解决困难,同时加强民政队伍的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分析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政策法规,更好地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规范申请、公示、审批监管程序,按照动态化管理原则,把符合条件的城镇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三、积极做好“五保”工作,一方面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社区党建工作计划)同时加强对分散居住的“五保”老人的管理,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居住条件,完善医疗费的报帐制度,让他们安度好晚年。
四、加大困难群众“五难”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城乡居民中弱势群体存在的治病、临时生活困难,按照救助程序,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户及时给予救助。
五、做好双拥工作,落实好双拥工作的各项优抚政策,及时定额发放优抚对象的优抚金和抚恤补助费。
六、积极做好老龄工作,积极宣传“老年法”,落实好敬老、养老的各项优待政策。
七、积极配合县残联,搞好残疾人理事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八、认真负责地完成政府安排的其它中心工作,工作中多与村支两委联系,充分调动村支两委力量,更好地完成驻村各项工作。
九、完成好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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